行政许可事项
依据
条件
数量
审查
期限
收费
提交的材料
申请文本
林木采伐
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
农村或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的
零星用材
20日
提交申请所采伐 林木的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 书;提 交 采伐 林 木 地 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
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
提交具有申请用地所在村、组签注意见并加盖 公 章 的《 村(居)民建房申请 表 》一 式 三份;提交相邻之间签定 的 相 邻 用地协议书、征(租)地协议书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被列入规划或已立项的
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立项报告;征地、租地、调拨用地协议书;建设用地呈报表一份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第二款、《陕西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第五条第三款、第十五条
家庭人均收入不足130元补足差额
个人申请(残疾 或 贫 困 证明)由社区评审委员会和低保中心初审签章
兵役登记初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 十 三 条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年龄在18周岁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居民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上(含职高、中专、技校),农村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者
以县部征兵命令为准
个人身份证、毕业 证、户 籍 证明、3张1寸免冠照片
预征 对象登记表、应征公民登记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
生育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核实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1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的人;婚后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夫妻双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夫妻双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夫妻双方有一个妇孩的,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四年,但女方年满28周岁以上除外
15日
2寸合家照片2张;填写的二胎申请表
二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