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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局2007年“太湖杯”城市管理创优工作情况汇报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不断强化绿化建设管理力度
索 引 号:
BA28-C0300-2008-032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管局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08-1-18 11:22:42
发布日期:
2008-1-18 11:22:42

市园林局2007年“太湖杯”城市管理创优工作情况汇报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不断强化绿化建设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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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稳步推进的一年,市园林局紧紧抓住创建目标和要求,围绕“治水、增绿、升级、调优”的总体思路,把城乡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内容,积极适应绿化发展新特点,强化绿化建设管理,城乡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一大批标志性、景观性工程相继建成,绿色无锡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完成造林绿化10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市区新增城市绿地727.98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227.9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2.2%39.2%11.6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发展,进一步加大绿化建管力度

按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城市建设三年行动纲要和“绿色无锡”行动的总体要求,今年全市绿化建设管理持续发展,为改善环境、美化无锡作出了应有贡献。

1、强化措施,加快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启动以来,市园林局认真贯彻全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和“三城同创”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大力实施城乡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创建力量。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办公室,下设各专业组,分别承担相关创建工作。二是加强规划编制。组织编制了创建实施意见、规划纲要和工作方案,并已由市委、市政府转发。三是加强任务落实。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一般性要求和基本指标进行逐项分解,以市政府的名义落实到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明确了目标任务。四是加强协调督促。建立了由各地区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创建工作联络员网络,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明确任务要求,协同并有序推进创建工作。五是加强宣传发动,编发创建工作简报,及时全面反映创建动态。制作和发送招贴画等创建宣传品,强化公益广告宣传,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参与度。目前,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基本指标中达标或基本达标的有10项,占指标总数的52.6%。争取主要指标在2008年基本达到,2010年创建成功。

2.城市绿化重点工程继续取得重大进展。城市绿化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培育了一批绿化亮点工程。惠山青龙山保护建设稳步推进,完成了梅园透绿、惠山上山道路工程,钱荣路东侧显山透绿工程已经全面展开,山体的整治复绿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蠡湖周边环境绿化工程加快向东延伸,金色港湾项目进展顺利。长广溪湿地公园、梁溪河、古运河环境绿化工程按计划推进,仙蠡墩遗址公园、蠡溪公园基本建成。

相继建成了江海路、南湖大道、机场路、钱皋路、运河西路、广瑞路、锡张路、锦园路、西环路、瞻江立交等绿化工程。

中心城区积极推进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科学实施垂直绿化、屋顶绿化。以学前路为试验段的立体绿化工作在中心城区全面展开。完成运河西路等文化建绿工作。“退草植树”工作取得成效,今年“退草植树”工程主要在城区内30余条道路(地块)补植乔木约3万株,品种30多种,投资约10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有绿更有阴的生态效果,老城区增加公共绿地1.17万平方米。

3.绿色通道和防护林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以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和城市出入口为主要内容的市重点绿化工程实现增绿1.8万亩;50%以上河道两侧建成防护林。

4.群众绿化蓬勃开展。植树节前后采取新颖多样的形式集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植绿养绿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今年全市城乡完成义务植树145.64万株,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义务植树美化家园的热情。

二、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市场,城市绿地管养水平有新的提高

1、完善绿化监督网络,建立全方位绿化监督管理考核体系。今年初,我局对17名绿化义务网络监督管理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对市级招标绿地、区管绿地及古树名木等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网管员反映的信息及时整理反馈到各区和中标单位,并将整改情况作为日常检查考核重点内容,以进一步强化完善绿化检查考核体系。

2、进一步规范市级招标绿地检查考核措施。今年以来,市园林局严格按照《招标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和养护技术规范,对市级招标绿地进行检查考核。日常抽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坚持每月初养护例会制度,现场播放检查绿地实况,逐标通报问题和评分情况,并把整改情况作为下月份考核重点。四月、九月底我局组织了园林绿化专家集中对“五一”、“十一”草花布置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草花布局、品种选择、种植管养等进行了集中指导和考评。

3、坚持检查督促与服务基层相结合。每月下发绿地养护工作要点和病虫害防治知识,每逢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都及时通报绿地养护注意事项,适时提出养护建议。针对去冬气温偏高,病虫害危害形势严峻情况,我局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还以讲座形式,邀请相关专家对各绿化管护单位植保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病虫害防治知识的专门辅导,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较往年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

4、强化推动区管绿地管护力度。针对区管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的现实,一方面,我们充分利用绿化网络监督管理员对各区绿地现状的反映,及时将问题与建议反馈到各区,督促整改;另一方面,我们会同市相关部门每个季度对区管绿地都进行了检查考核打分,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通过检查督促帮助区建设局在养护管理模式、绿政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理顺关系,全面提高区管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区级绿地的管护水平提高。

5、完成第六批市级绿地养护管理招投标工作。我市市级绿地全面实行招投标市场化运作,今年完成了第六批市级绿地养护管理工作。根据《无锡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实施意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经严格的审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等程序,依照合理低价原则(所有有效标底的平均价乘以抽签系数为最终中标价),共有10家单位中标取得10个标段86万平方米的绿地养护管理权,至此,自2003底全面启动绿地养护管理招投标工作以来,我市已陆续推出六批共78块近650万平方米的招标绿地进入市场化运作。市园林局按照《无锡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关于实施市级招标绿地养护管理末位淘汰制的意见》和省颁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全面巩固和提高我市绿地管养水平。

6、进一步加强与市城管局的沟通衔接,加大对毁绿事件的跟踪处理。全面完善执法权相对集中后,针对毁绿事件频发,城市绿化违章查处力度不足、以罚代纠现象较为普遍等问题,我局积极与市城市执法部门沟通衔接,制定协同机制,大多数案件已进入执法部门的执法程序,我局积极督促查处,保护绿化建设成果。

7、及时指导绿化抢险工作。针对今年新植树木较多,树木遇暴风雨天气易倒伏的情况,要求各管护责任单位提前做好支撑加固工作,防患于未然,做到灾前有预告,灾后有恢复处理意见,积极组织指导各区绿化抢险队伍排除各类险情,把损失减小到最少。全年共接险处理300多起110和市民报险电话,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置,共倒伐、扶正加固各类乔灌木近800多株,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三、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绿化监管服务水平

1、立章建制,强化依法管理。为全面落实节约型园林绿化要求,加强对城乡绿化建设指导,我局制定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无锡市城乡绿化建设导则(试行)》。明确了我市城镇绿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发展方向,并对规划设计、种植材料、施工管理等环节作了详细规定,为我市城镇绿化树立了新的标杆。我局与规划局完成了《无锡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完成后将成为我市控制绿化用地和保护绿化成果的又一重要规章。

2、加强行业管理,全力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审批项目和流程,推行优质规划服务,推进窗口作风效能建设。

配合110联动部门办毕指令300余起,我局园林监察支队处理、纠正和教育各类乱采乱挖乱放等违章损坏绿化120多起,接待市民来电来信来访80余件。我局先后对各区绿政和园林基层单位进行各类考核,提出整改意见,整改落实率100%

3、严格把好树木移伐、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关。共计受理树木移伐等审批件250余件,退回10件,即办件26件。共发放树木移伐许可证91张,发放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证28张,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3件,从事商业、饮食、交通运输经营活动许可1件,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8件。加强住宅附属绿地监管力度,住宅绿化竣工项目全年计有12项,合格率达100%。所有建设项目的绿化配套工程都实施了监理制度,规范了绿化施工市场。加强了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对市重点工程绿化,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对重点工程的树木实行统一移植、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妥善解决了拍卖土地上树木的流转,受到市民的广泛好评。

四、进一步美化园容园貌,为城管创优增色添彩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无锡市公园、景区、园艺、园容卫生管理标准》对各公园、风景区进行督促检查。积极开展植物造景,直属公园新增植物造景景点80多处。积极开展特色花卉的培育和研究。专类园保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文化建园工作进展较大。成功举办了2007’国际风景园林交流大会暨第九届全国菊花展。园容园貌改善明显。

我市绿化事业的迅猛发展,不仅有利于实现城市生态的良性循环,更是美化了市容,净化了环境,清洁了卫生,为市民提供了良好的人居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城管创优成果巩固和提高。

五、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完成城市管理目标任务

我局根据《打造山水名城 共建美好家园2006-2008年无锡城市管理目标实施意见》精神,对照2007年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书,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落实城区绿化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服务指导各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调整工作。市园林管理局严格按照锡委发[2007]36号文件要求,在强化市级统筹管理功能,严格监督检查考核的同时,积极做好城区绿化管理相关事权、财权、行政许可和审批权重心下移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绿化养护管理的基本范围。根据分级分类养护管理及管理事权下放的要求,目前除市主要干道绿化、大中型公共绿地及古树名木保护的管理事权外,均下放到区级管理;此外,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绿地和单位绿地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自主管理。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各类绿地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区级则对本辖区内各类绿地负责监管和检查考核。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目前,市园林局对移交的所有市管重点绿化工程的管理养护实行市场化运作。市园林局将严格按照《无锡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关于实施市级招标绿地养护管理末位淘汰制的意见》和省颁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全面巩固和提高我市绿地管养水平,特别是将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各区,对辖区内负责管理的区级绿地全面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并加强监督检查考核。

三是指导区城市管理部门理顺区级绿化养护管理经费拨付机制。根据“费随事转”原则,区级管理的绿化经费,街坊绿地和老居住区绿地树木修剪治虫经费由市财政直接下拨到区级,由区级按市场运作机制分配使用;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绿地等区级绿化管理经费由区级财政核拨。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区级绿化管理经费使用核拨的监管,确保区级绿化管理经费足额合理使用。

四是对锡山区、惠山区、新区通过行政许可委托形式下放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临时占用绿地、树木移伐审批等),对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四城区进行行政许可初审权下放。建立区级绿化行政许可和审批人员的培训指导机制和对行政许可与审批项目的备案、核查及跟踪监管机制,确保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准确快捷运转。

五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对区级绿化管理部门调整中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及职责区分等工作指导意见的函》,协助指导各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设立或调整工作,指导各区城市管理部门绿化管理科室、人员的配置和管理职能的确定,目前滨湖、新区、锡山区调整工作已到位。

2、积极与市行政执法局沟通,顺利完成城市绿化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移交工作。我局及时与市执法部门衔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了包括古树名木在内的所有城市绿化行政处罚权的移交工作,并初步建立了绿化管理处罚赔偿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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