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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管局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08-3-27 1:23:42
发布日期:
2008-3-27 1:23:42

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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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1、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本机关的办公地址:无锡市湖滨路688号;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85126579;传真号码:85110928;邮政编码:214071;电子邮箱地址:wxscg@163.com

2、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无锡城管”政府网站上在线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即可,或下载《申请表》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版《申请表》可在“无锡城管”政府网站上下载,具体网址为:http://www.chengguan.gov.cn/Files/DownLoad/xxgk-3.doc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地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收取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5、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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