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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第101号令发布)

索 引 号:
BA28-B1000-2007-038
发布机构:
无锡市城管局
文件编号:
 
生成日期:
2007-9-18 9:10:39
发布日期:
2007-9-18 9:10:39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第101号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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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未设镇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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