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永丰路红星桥堍木材市场内一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式为落地广告牌,主要内容为“创建和谐社会,共建美好家园”,经调查核实系违法设置,请该广告设施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至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处理。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作为无主广告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联系电话:0510—82476001 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7年8月9日
Copyright © 2006 www.ChengGuan.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版权所有 地址:无锡市湖滨路48号 Tel:85126387 Fax:85110928 ZIP:214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