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设机构 内设职能处室的具体职责为: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政务、文印收发、信息报送、信访、保密、档案、接待、电子政务、局域网以及后勤服务工作;做好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对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对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政治工作处 负责本系统的党组织建设、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管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考核;综合管理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协调抓好“按纲建队”工作的推进和考核;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指导、协调开展机关和所属单位工、青、妇、团、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决议落实督办工作;协同纪检组搞好民主生活会和行风建设。 三、综合计划处 负责全市市容环境管理性工程建设计划的拟定和项目、经费的审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归口管理的专项经费计划的拟定和审计;负责城管行政执法队伍装备更新计划的审核、落实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及考核奖励经费的核拨和发放;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及市(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计划的落实。 四、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组织行政措施的起草、修订、审查、报批和运用中的解释工作;指导全市城管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法制培训和办理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法定文书,统一对外履行局行政审批职能。 五、执法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对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及队风队纪、仪容仪表进行督查;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装备更新方案的制订和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调度市区城管行政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联动工作。 六、市容环境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拟制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容貌管理规划;组织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市容保障和市容市貌检查评比工作;参与城市新建、改造的住宅小区的方案论证和竣工验收;参与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便民设摊、设点、设亭、设流动车,城市因教育、科研或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以及鸽类的会审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市容环境管理性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及工程验收。 七、户外广告管理处 负责全市户外广告和标志的综合管理;参与制订户外广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利用城市建(构)筑物与设施张挂和张贴宣传品以及对临时设置的遮阳(雨)棚的会审工作及监督管理;负责征收市区户外广告空间资源有偿使用费;负责户外设置的咨询宣传活动的管理工作;指导重大节日、全市性大型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布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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