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前身是无锡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成立于1983年。为更好地适应城市管理现代化的要求,1998年8月1日市委、市政府在原无锡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基础上批准组建了无锡市城管监察支队。2001年无锡市政府机构改革时更名为无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2003年10月1日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市委、市政府在原无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隶属于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属全民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核定编制60名,现有支队领导3名,下设办公室、执法管理科、处罚中心、一、二、三大队。二十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关怀下,在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领导和支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支队围绕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城管监察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多次获得各级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2000年2月荣获建设部“全国城建监察先进集体”称号、2001年1月被江苏省建设厅授予“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察先进集体”、1999年10月被无锡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集体”、2000年5月荣获“无锡市1998-1999年度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01年2月荣获“南长区委区政安全文明单位”、2003年9月被中国城科会城建管理监察专业委员会授予“重视宣传工作优秀单位”等等。 主要工作职责: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对全市进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同时负责对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新区等七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以及江阴市、宜兴市城建监察大队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检查等行业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