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城市管理,是城市功能高效运转、城市建设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是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手段,也是我市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争创全省科学发展先导区和谐发展示范区的迫切需要。为了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水平,形成长效机制,加速我市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中心城市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根据我市建设“五个中心”、打造“五个名城”的发展战略和现代化城市管理的发展趋势,针对无锡实际,注重创新制度、完善机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加大城市管理多元投入力度,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步伐,优化城市服务功能,增强城市的辐射力、吸引力、带动力,为建设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原则。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托城市建设构筑的载体基础,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管理定位,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城市功能高效运转,形成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优势整合、共同促进”的协调发展新局面。 ——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市级的管理统筹功能,明确城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合理界定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的管理职责,特别是市、区两级的管理任务和责任,明确各级的事权、财权、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审批权,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新格局。 ——坚持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相对分离原则。进一步理清城市管理机构与城管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能,实现城市管理政策制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职能相对分开,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形成“综合执法、统一指挥,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堵疏结合、全面覆盖”的城市长效管理新体系。 ——坚持管理养护作业市场化运作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以费养事的要求,积极推进城市维护作业物业化、公司化、招投标化,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城市维护成本,提高维护效率,形成“政企(事)分开、管养分离、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城市管理新机制。 二、明确各级城市管理职责与权限 3、各级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 市级主要职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编制中长期城市管理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城市管理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进行实施;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拟定有关城市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提出有关政策性措施;对涉及跨区、跨部门的重大事项和事关全局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协调;对各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监督,查究有关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负责市管道路、桥梁、隧道、河道、公共场所等的环卫保洁、市政维护、绿化养护、户外广告设施(阵地)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公共空间、停车场等城市公共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与运营;负责对涉及城市重大管理举措事项的资金调配,在现有专项中统筹安排资金对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实行奖惩;必要时对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区域组织综合整治和实施管理。 市管道路、桥梁、隧道、河道、公共场所的划分和确定由市政府另行发布并组织实施。 区级主要职责。根据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落实责任,监督实施;组织街道(镇)搞好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城市管理责任全面覆盖;协调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镇)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为街道(镇)开展日常管理创造条件,将城郊结合部的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除市管外的道路、桥梁、河道、公共场所等的环卫保洁、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等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级下达的环卫、市政和绿化设施的综合整治和大、中修工作。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1页 1 2 3 4 5 6 |